马尔康厘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四川博祥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、四川宏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、四川中业创鼎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、四川众恒新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四川四鼎方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四川理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:
经核查,马尔康厘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四川博祥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、四川宏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、四川中业创鼎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、四川众恒新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四川四鼎方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四川理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7家工程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不满足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58号)相关要求。我厅于2021年7月1日向上述企业发出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》,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期满后上述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。
2021年12月10日,我厅向上述企业预留的联系地址邮寄《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》,无人签收且联系电话无法接通。现依法向上述企业公告送达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上述企业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,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陈述(申辩)邮寄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。
特此公告。